采购黄曲霉毒素B1超标的花生 海口龙华百友杂粮店被罚了5000元

发布时间:2018-10-25

   因销售黄曲霉毒素B1超标的不带壳花生,近日,海口龙华百友杂粮店被处罚5000元。
 
  今年7月26日,根据我省今年食品安全抽检检测工作计划有关要求,海口市龙华区食药监局执法人员对海口龙华百友杂粮店经营的不带壳花生(河南)进行专项抽检。8月17日,海口市龙华区食药监局接到了海口市食药监局转来的由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出具的《食品检验报告》。
 
  结果显示,样品名称为不带壳花生,被抽样单位为海口龙华百友杂粮店,购进日期为20180708,抽样基数为2000kg,产地为河南,经抽样检验黄曲霉毒素B1项目不符合GB2761-2017标准要求(检验结果黄曲霉毒素B1为38ug/kg,标准要求为20ug/kg),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接到不合格检测报告后,执法人员将该报告送达并告知海口龙华百友杂粮店负责人刘某,并对现场进行检查。执法人员在该店的食品批发仓库未发现20180708批次产地河南,散装的不带壳花生。经查验该店的进货台账,发现该20180708批次,产地河南,散装的不带壳花生是从胡进昌处采购,共采购了2000公斤。刘某还提供该201800708批次不带壳花生的供货商的相关营业证照。现场执法人员对海口龙华百友杂粮店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海口龙华百友杂粮店已办理了相关的营业证照,主要经营批发杂粮,包括花生米,绿豆。调查核实海口龙华百友杂粮店是于今年7月8日从位于河南省驻马店市汝南县老君庙胡某昌处采购20180708批次的散装不带壳花生,而这些花生是供应商胡某昌从当地每家每户农民手上收购来,发货到龙华百友杂粮店内。执法人员责令该店立即停止销售不合格批次的不带壳花生,并立即对已销售的不带壳花生开展召回工作。
 
  8月18日,龙华百友杂粮店从购买方定安李老板处,成功全部召回2000公斤不合格不带壳花生,并返还销售款。执法人员随即将召回的该批花生通过垃圾处理车进行无害化销毁处理,并将龙华百友杂粮店涉嫌经营黄曲霉毒素B1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不带壳花生案件线索,通报至河南省驻马店市汝南县食药监局调查处理。
 
  海口龙华百友杂粮店主动将不合格花生及时进行召回,海口市龙华区食药监局对其从轻处罚处理,近日,对该店处罚款5000元。